【规章制度】如何报销探亲假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20-09-18动态浏览次数🦵🏿🍚:10

1🏊🏻‍♂️、教职工填写探亲单🔰,所在部门人事负责人签字😥,盖部门章;

2🪑、探亲单左联(探亲假存根)交所在部门留存;右下联交人事处备案🍌;

3、教职工前往探亲地探亲;

4🌪、回校后凭探亲单右上联至人事处办理销假及报销手续。

 

备注🦎🐡:

1、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,与父母、配偶不住在一起🥉,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,可以享受探亲假,享有寒暑假的教职工,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。

2♠️、已婚教职工探望配偶,一年一次😘;探望父母🚴‍♂️,四年一次🙋🏼‍♀️。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(按火车票硬座标准计算)在本人标准工资(等级工资+工资津贴)30%以内的,由教职工自理,超出部分由学校负担🦵🏿。

3、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🕘,往返路费由学校负担(按火车票硬座标准计算)。


CopyRight © 2019
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200234
杏宇所有

杏宇专业提供👶:杏宇🥹、等服务,提供最新官网平台、地址、注册、登陆、登录、入口、全站、网站、网页、网址、娱乐、手机版、app、下载、欧洲杯、欧冠、nba、世界杯、英超等,界面美观优质完美,安全稳定,服务一流👨🏿‍🍼,杏宇欢迎您。 杏宇官网xml地图
杏宇 杏宇 杏宇 杏宇 杏宇 杏宇 杏宇 杏宇 杏宇 杏宇